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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友聯誼區版規

交友聯誼網聚區 規則
功能:
1、新註冊朋友報到處—方式有二:
  a.請到 [報到]~各地區報到~導讀頁去尋找同在工作地的主題簽名。
  b.自行發表主題介紹自己。
2、官方網聚消息公告—例如: 1219廣東網聚 。
3、網聚紀實分享—例如: [分享]台商小棧1010東筦長安網聚照片公佈 。
4、網聚感想發表—例如: [分享]10/10廣東網聚心得分享 。
5、自行籌辦小型聚會發佈—例如: 英語小書會(EGG) 。
6、週期性活動相約發表—例如:[討論]尋找高爾夫球友 。
7、工作地有趣的人、事、物分享—例如: 大家去過上海的"台北夜市街"沒? 。
8、工作地問題求解—例如:我也要問問題-- 深圳的環境?


規定:
1、主題或文章內容不得有政治、色情、宗教、鄙視、違法情事等字眼。
2、禁止發表徵婚、徵男(女)朋友、仲介的文章。
3、禁止發表自己或他人的聯絡管道(例如:E-mail、MSN、ICQ、QQ、skype、電話號碼、住址……)。
4、禁止張貼自己或他人的肖像照片、個人資料。
5、發表文章字數需超過15字以上(不含標點符號或重複文句)。
6、官方網聚籌辦需徵得站長或版主同意,由站長或版主或站長指定人員負責發佈籌劃。
7、非官方網聚亦需先徵得站長或版主同意,方可在本板發佈。

2006/4/1增訂:
所有加入各區的會員必須是
1)是在大陸或在台灣的台灣人
2)每個會員可以申請加入一個地區性, 申請後就直接加入台灣區會員, 例如申請加入華東區的, 就變成是台灣區與華東區的會員
3)非台籍的, 必須請會員的配偶一併提出, 對於尚未辦結婚手續的, 一律不得提出
4)申請入會採信用制, 日後發現有虛偽的, 即予除名, 有連帶保證的, 一併除名;

申請時, 請各會員寄出信件給管理者, 提出申請, 申請內容必須標明:
1)真實姓名
2)台灣地址
3)大陸地區的實際位置
4)擔任的職務

對於申請的資料予以保密, 並將核准後的情況, 轉知各分會版主.

做以上的規定是因為本版面是提供給台灣人在大陸互相認識, 相互聯絡之用, 對於非台籍的人員, 本就有比台商小棧還要多的交友網站可以參加與聯誼, 故本棧維持初衷, 僅限台籍會員在本交友聯誼版面發表與聯誼.

不永遠
2006/4/1
01:30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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